各二级党委、直属党支部、学校党委各部门:
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桂组通字[2016]34号文件精神,现将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<关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>的通知》(中组发[2016]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《关于印发<桂林理工在大学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桂理工党组[2016]6号)要求,一并抓好贯彻落实。
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
2016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