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庆祝建党91周年,进一步加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,发扬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团结协作、敢于拼搏的精神,营造团结稳定、欢乐和谐的节日气氛,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,经研究决定举办机关党委庆“七一”气排球比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比赛组委会:
主 任:陈贵英
副 主 任:陆 平 冯玉斌
仲裁组委员:陈贵英 陆 平 冯玉斌 李辉 陈方煜
裁 判:戴学群、刘 书、廖武良、易飞仁
二、参加人员:
机关党委党员和积极分子
三、比赛时间:
2012年6月26日至30日每天晚上19:30—21:30
四、比赛地点:
屏风校区体育馆三楼
五、比赛项目:
男、女气排球混合赛
六、运动员参赛条件:
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
七、比赛办法:
采用广西最新审定的《气排球比赛规则》
(一)比赛场地:场地长12米、宽6米,球网高度为: 2米;
(二)气排球:圆周约80—83厘米;重量约110克—125克;
(三)比赛队员:上场5人(其中至少须有2名女队员);
(四)队员应了解并遵守规则,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。如有疑问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请求解决;
(五)队员必需尊重裁判员和对方队员。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裁判员的判断。不得以任何行动表现拖延死球时间或被认为有意延误比赛;
(六)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应填写上场队员的位置表交裁判员;
(七)比赛结束时双方队长须在记分表上签字,承认比赛结果。
(八)第一局和第三局(决胜局)比赛前,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选择场区或发球权。第一局比赛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;
(九)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,两队交换场区,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,队员位置不得变动,由交换场区前最后一次发球的队轮转发球;
(十)队员场上位置:双方队员各分为前排三名,后排二名。前排左边为4号位,中间为3号位,右边为2号位,后排左边为5号位,右边为1号位。每局比赛开始,场上队员必须按位置表排定的次序站位,在该局中不得调换。球发出后,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,不受上述限制。在新的一局,每个队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。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都可被列入新的上场阵容。
(十一)采用每球得分制,不论发球队或接发球队胜球时即得1分。先得25分即为胜一局!或双方得分成24比24时,谁先领先2分时,则该队胜一局。决胜局谁先得15分,即算该队获胜。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,先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。
(十二)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的队,迟到15分钟判为弃权。对方则以每局15:0的比分和2:0的比局取胜。
(十三)发球时球必须将球清晰地离手抛出后用一只手或手臂击球,并使球由两标志杆内直接越过球网或球角网落下对方场地即为好球,如球未过网应判失误。
(十四)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后八秒钟内将球发出。球被抛起发球队员未击球,球也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,第一裁判员应再一次鸣哨继续发球。队员直接向对方击球即为进攻球,他把球接住或把球顺势缓冲至停留后再把球送出,则判犯规。
(十五)每队最多击球三次(拦网除外)并将球回击过网进入对方场区。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。本队二、三名队员同时去击球只计一次,触到球的队员不能再去击球。双方队员在球网上空同时击球,球落在某方,某方仍可击球三次,如球落在界外则判对方击球出界。
(十六)比赛进行中,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网时,应判触网犯规。 因对方击球入网而使网触及本方队员时,不算触网犯规。
(十七)队员直接向对方击球即为进攻性球。(它包括扣球、吊球、传球和垫球);任何队员在后场区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,扣球起跳时不得跳及限制线。否则即为犯规。
(十八)队员在前场区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不准扣球,只允许将球传入对方区域并必须具有一定向上的弧度过网。不得快抹,啄球,高压吊球等,只能正常的点、吊、传、顶、挑。
(十九)对方进攻时前排三名队员可以进行单人或集体的拦网。球可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多名的拦网队员,拦网后的队员仍可击球。 后排两名队员不准到网前进行拦网,如参加拦网并起到拦网作用时应判犯规。不得拦对方的发球和前场区过网的球。
(二十)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争执和异议,需要申诉,必须由队长在比赛现场向仲裁组提出,最晚不超过本场比赛结束10分钟。
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由仲裁委员会决定。
附件 1、机关党委庆“七一”气排球比赛活动分组情况
2、机关党委庆“七一”气排球比赛赛程表
3、上场队员位置表
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
201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