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国庆、中秋将至,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,机关党委提醒机关全体教职工:
一、公车私用“驶”不得。公车姓“公”不姓“私”,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、租用车辆。违反规定的,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二、滥发津贴“要”不得。严禁以节日名义巧立名目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实物。违规发放的,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。
三、公款买单“吃”不得。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活动费用,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。违规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。
四、违规宴请“去”不得。对于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应坚决拒绝,避免陷入“围猎”陷阱。
五、礼品礼金“收”不得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土特产,包括通过网购、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
六、公款旅游“游”不得。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。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。
七、酒驾醉驾“碰”不得。酒驾醉驾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安全,还将面临纪律和法律的严惩。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。
八、大操大办“办”不得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尚俭戒奢,严禁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。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分。
请机关党委全体教职工时刻紧绷纪律之弦,严格规范自身言行,共同营造廉洁文明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
2025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