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各党支部:
根据学校机构改革部署及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和人事关系调整实际,为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、理顺党员管理体系,经党委组织部指导、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以及和相关党支部、机关部门沟通,现对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调整背景与依据
(一)落实学校定岗定编、机构调整等工作要求,部分党支部设置、名称已与现行机构架构、人事关系不匹配,需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及名称。
(二)涉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遵循“党员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一致”原则,确保更名、调整后的支部能精准覆盖对应部门党员,无组织关系脱节问题。
(三)强化基层党组织辨识度。通过支部名称与部门名称同步,提升党组织与业务工作的协同性,更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
二、具体调整方案
(一)撤销党支部
1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研究生教工党支部”。
2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基建处党支部”。
3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”。
4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国教院国交处党支部”。
5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学报编辑部党支部”。
6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漓江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党支部”。
7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”。
8.撤销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党支部”。
(二)新建党支部
1.新建 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研究生院与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党支部”。
2.新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后勤处党支部”。
3.新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对外合作交流处党支部”。
(三)更名党支部
1.将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办校办校友办党支部” 更名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办校办党支部”。
2.将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支部”更名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科技处党支部”。
3.将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财务处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党支部”更名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财务处党支部”。
4.将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资产处党支部”更名为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”。
三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与管理安排
(一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研究生教工党支部”撤销后,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建的 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研究生院与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党支部”,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学工团委党支部”。
(二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基建处党支部”和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”撤销后,原基建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建的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后勤处党支部”。
(三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国教院国交处党支部”撤销后,原国教院、国交处职工党员根据工作岗位调整情况,组织关系分别转入新建的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对外合作交流处党支部”和外国语学院党委有关党支部。
(四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学报编辑部党支部”和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漓江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党支部”撤销后,原学报编辑部和漓江保护与发展研究院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科技处党支部”。
(五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”撤销后,人事关系在学校的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随工作岗位转入对应党支部,另3名企业聘用职工党员,按其个人意愿,组织关系转至有关社区党支部。
(六)“中共桂林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党支部”撤销后,原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职工党员根据工作岗位,组织关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及其他有关党支部。
(七)其他涉及的党员组织关系按人事关系从属进行转接。
(八)需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新建党支部,以及其他需要增补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的党支部,在机关党委指导下尽快开展。
(九)经本次调整后,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由30个更新为25个。
附件:机关党委党支部调整后名单
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大学机关委员会
2025年12月30日